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北屯高頻交易稅務諮詢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潭子會計師事務所, 台中大里電器承裝業登記, 台中逢甲記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按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 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該條例匯回之境外資金於5%限額內,得提取自由運用,惟自匯回之日起算5年內,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及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s)等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該分局說明,為落實資金專法避免匯回境外資金衝擊不動產市場之立法意旨,財政部於109年11月30日核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自由運用資金購置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之查核作業計畫」,針對自由運用資金部分,自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5年內,如經追查用於購置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國稅局將按20%稅率補徵差額稅款。該分局提醒,台商提取適用資金專法之5%自由運用資金,應留意不得用於購買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之限制,以免稽徵機關事後追蹤查核發現有購置不動產情形,該部分資金將無法適用資金專法優惠稅率。另貼心小叮嚀,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自108年8月15日施行至110年8月14日,若有意願申請之民眾,請記得於今年(110年)8月14日以前提出申請。(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Q:您好 我公司在107年收取客戶權利金,因雙方對權利金價格有爭議,故協議對方暫支我方一筆保證金以使用該權利,待後續雙方確認價格後再行結算相關費用。雙方至到110年才確定權利金收費金額我方也于確認後開立相關發票。 因為帳上有一筆107年度到期的虧損扣抵可使用。目前我公司已收到止109年的營所稅申報核定書。 請問該筆收入我是否可以申請更正107年度的申報書列入107年收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拆除地上舊廠房,使土地達可出售之狀態,其拆除所生損費依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應視為土地出售成本。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24條第1項前段及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當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營利事業出售土地而拆除地上改良物所產生之損費及其帳面未折減餘額,應視為土地出售實際成本之一部分,基於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自該項出售土地增益項下減除,合併計算損益。該局指出,轄內某公司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拆除廠房損失計8千萬餘元,該公司主張拆除土地上原使用舊廠房,其拆除費用及帳面未折減餘額,應列為舊廠房之處分損益;該局說明,資產出價取得者,指其取得價格及因取得並為適於營業上使用或出售之一切必要而合理之支出,該案係公司為使土地達可供出售狀態,而將地上舊廠房拆除,其拆除費用是為使土地達可出售狀態之支出,應轉正列為土地成本,於出售土地增益項下併計損益。

ACC711CEV55CE


台中潭子併購交易支援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北區工作室登記 台中潭子確信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西屯變更登記會計服務推薦台中北屯 負責人變更登記 台中西屯會計稅務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南屯家族企業審計會計服務推薦

arrow
arrow

    n7adkp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